学生集体户口迁入流程
(仅限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办理)
1.个人在开学准备以下材料,拍照留存后根据学校后续具体通知将入户信息交至所在学院汇总(错过集中办理时间的自行将材料交至保卫部户籍室) (1)户口簿原件(仅限省内)或户口迁移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联系方 式、身高和血型,血型不清楚的写“血型不详);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如身份证遗失,需要提交广州市二代身份证照片回执。属于校内升学的,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原校区+原学院+原年级+联系方式); (4)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第一、二页及最后一页的复印件);; (5)入户申请表(无迁移证需填写)。 |
2.学院收集整理提交入户信息至保卫部,保卫部建档完成后,统一收取建档成功的学生个人入户材料。 |
3.保卫部整理入户材料提交至辖区公安机关。 |
4.辖区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
5.保卫部统一到辖区公安机关领取学生《常住人口登记卡》,并由保卫部负责存档保管。 |
6.学生日常需要借用户口办理相关业务时,可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前往保卫部户籍室借出个人户口登记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