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政保科、治安与消防科。

(一)政保科职责

1.做好各敏感节点校园维稳安保工作。

2.收集涉政涉稳安全信息,防范化解不稳定因素。

3.处置校园涉稳突发事件。

4.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

5.协助校内其他部门开展涉政涉稳安全工作。

6.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查破、处置涉政涉稳案件。

7.对外联系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政府部门。

8.统计、上报涉政涉稳相关报表及其他材料。

9.负责学校集体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师生员工有关证明办理。

10.负责会议会务、资产管理、考勤等综合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治安与消防科职责

1.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各项治安安全保卫制度、各项交通和消防制度。

2.处理校园内发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以及灾害事故,协助公安机关侦查案件。

3.组织开展安全知识、交通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4.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并督促整改。

5.指导各单位、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对校内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7.负责校卫队的建设和和日常管理。

8.负责校园内场地展销的审批。

9.负责监控系统建设规划和日常维护管理。

10.对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进行管理,确保校园交通顺畅有序。

11.负责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做好消防台账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广东省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安保消防设施联网集中监控系统。

12.负责校园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岗位数(不含中层领导职数)

共设岗位7个,其中政保科设岗位3个,治安与消防科设岗位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