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与消防科职责
发布日期: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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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各项治安安全保卫制度、各项交通和消防制度。
2.处理校园内发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以及灾害事故,协助公安机关侦查案件。
3.组织开展安全知识、交通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4.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并督促整改。
5.指导各单位、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对校内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7.负责校卫队的建设和和日常管理。
8.负责校园内场地展销的审批。
9.负责监控系统建设规划和日常维护管理。
10.对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进行管理,确保校园交通顺畅有序。
11.负责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做好消防台账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广东省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安保消防设施联网集中监控系统。
12.负责校园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