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合署)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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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校园秩序管理和内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
(三)负责校园稳定动态信息工作,做好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的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做好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斗争工作,严防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在学校开展反动活动;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四)建立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组织实施校门守卫、校园巡逻和治安隐患整治等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校园24小时值班,受理校内报警、报案和求助;查处校内一般的治安问题。
(五)负责学校大型活动及重要领导来访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处理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
(六)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七)组织实施车辆出入校园、校内交通和设施建设等校园交通管理工作,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和安全。
(八)协同公安机关做好教工、学生集体户口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提供户政业务咨询、协助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等工作;做好各类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九)协调各单位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