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地教育广大学生在放假期间自觉维护学校和大学生形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做守法公民,不做任何不利于安全稳定的事情。提醒师生不参与涉嫌违法活动,做好防溺水、防火、防盗、防诈骗、反传销工作,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放假前,各单位要开展安全自查。重点是办公场所和学生宿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做好防范补救措施,确保安全。提醒师生出门前务必关好门窗,切断电源,贵重物品妥善保存。
    三、各学院要掌握每位师生放假离校的去向,倡导文明出游,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不乘坐五类车。师生集体外出要按规定报批报备,制定应急预案。
    四、留校同学要妥善保管好个人钱物,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学生宿舍里禁止使用违禁电器、明火和易燃易爆品,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禁止留宿外人,不去人员稀少的场所,外出应  结伴出行并做好防虫蛇工作。教工宿舍楼的住户要注意安全用电、用火,防止火灾的发生。
   五、放假期间,学校将加强应急值守,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同时我处将加强巡查力度和各大楼门岗验证管理,请进出大楼的师生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一旦发现可疑人员或情况,请立即报警!相关服务电话如下:
    校内报警电话:84096060 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交通事故电话:122



                   保卫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