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卫队接处警制度


校园报警中心是直接与报案人接触的第一环节,是保卫处对外服务窗口之一,是将案件、事件及时传达给值班干部的中枢,为了确保报警中心文明高效运作,及时将各种案件情况报告给值班干部,保证案件及时得到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报警中心保持24小时有校卫队员值班,不得出现离岗脱岗,迟到早退现象。

二、校园报警电话接报警专用,禁止因私事接打电话,一旦查到因私事接打电话按违纪规定从重处理。需短时间离开岗位,必须携带报警中心子机,保证报警电话畅通。

三、接报警必须严肃认真,无论事情大小,都要文明热情接报每一起案件。接电话要文明用语,普通话要标准,精神要饱满。

四、接报警时要头脑冷静、礼貌细心,严格按照接报警登记表逐项询问清楚并填写好,不得漏问漏填。同时,应立即使用现场复核手段对报警部位进行复核(电话询问、视频搜索、录像回放等),并迅速通知巡逻的校卫队员前往报警部位查看;在监控区域内如出现可疑情况,应及时进行图像跟踪或对可疑情况进行录像回放,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随时与出警人员保持联系,配合出警人员抓获或查证可疑目标。

五、对师生员工的报警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卸责任或者敷衍,不得擅自处理,一定要及时将案件情况报告给值班队长或保卫干部,由队长或干部来处理。

六、接警后要第一时间打电话将接警情况报告给值班队长,不得以任何理由耽误报告时间,违者按违纪处理。如果遇到当天值班队长电话一时打不通,可先向值班保卫干部或者治安科分管干部报告接警情况,之后再继续给值班队长打电话,务必将接警情况通知到当天值班队长。

七、报警中心当班队员要认真接班,仔细填写值班记录,检查对讲机、对讲机主机运作是否正常,如发现对讲机或对讲机主机遗失或运作不正常,应立即向值班队长报告,确保联系工具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