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申报集体户口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14-06-03
作者:管理员
1、承办科室:户籍管理室 经办人:李婵华 联系电话:020—84096869 办公地址:临建楼208
2、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名称:《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毕【2002】10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办理户口若干问题的函》(穗公海户自发【2007】001号)、《广东商学院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及广州市公安局相关户籍工作规定。
3、风险点:
(1)极个别学生未能及时交户口迁移证,导致其不能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2)整理户口迁移资料不认真,延误整理速度,导致入户时间延长。
4、防控措施:
(1)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通过向各学院发通知、保卫处网站贴通知,确保每个学生知悉入户通知;
(2)密切留意户口迁移资料的整理,责任落实到人,认真负责每一步骤,确保资料整理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