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遗失、补办、换证程序
发布日期:2005-12-16
作者:管理员
为了更加方便我校师生尽快办理身份证遗失、补办、换证工作,请师生根据情况,按以下具体办理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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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的教工
1.持本人的有效证件到保卫处综合科出具相关证明,并借用户口卡
2.到海珠区办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如有需要可由保卫处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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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办理
(1)零散办理的学生
1.持本人的有效证件到保卫处综合科出具相关证明,并借用户口卡
2.亲自到海珠区办证中心办理。
(2 统一办理的学生
1.在保卫处综合科领取表格填写,由保卫处统一整理、录入电脑。
2.由保卫处交给海珠区办证中心办理
3.学生到保卫处综合科领取身份证。
海珠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广州市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二楼,可乘坐270、250、203路公共汽车在"海珠区委站"下车)
咨询电话:84096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