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各教职工、同学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简称“《管理法》”)普法宣传活动指示精神,加强我校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教育我校师生依法依规参与境外非政府组织项目活动,提高我校师生、学生社团等群体对境外非政府组织非法活动辨别能力,积极引导我校境外非政府组织到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登记或备案,学校将组织开展关于学习《管理法》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内容主要与高校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有关,重点讲述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概念、登记备案程序、开展交流合作方式、备案提交材料要求、备案办事流程、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相关法律责任、《管理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等,详细内容已编辑成《广东高校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指引》(详见“附件”)。另外,学校还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宣传学习资料作为补充。

请各单位、各位老师、同学们认真研读《广东高校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指引》,并扫描关注下面二维码进行学习。为保证学习效果,有关部门将定期对学习宣传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广东高校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指引

 

保卫处

2020316



附件:广东高校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