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工商管理硕士(两年半学年制):

为做好春季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鉴于我校春季毕业生情况,现不实行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待领取报到证后,请其本人凭身份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到我处户籍室304室(旧图书馆后临时办公楼三楼)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具体有关要求如下:

1)毕业生离校必须同时办理户口迁移,因报到证办理原因推迟的应当在报到证领取后立即办理户口迁移。逾期属滞留户,届时保卫处将不出具任何与户籍相关的证明。

2)请毕业生于2020430日前办理户口迁出。逾期未办理迁出的滞留户,将依照公安局的工作安排统一办理回原籍的户口迁移证(届时凭有效证件到户籍304室领取)。

3)已到毕业时间,而未能毕业需延长学年的、休学的(包括往年休学的)学生,由研究生处出具证明,以及带上身份证原件,学生本人于110日前到户籍管理室办理有关手续。

4)毕业生办好户口迁移证后应妥善保管,并尽快到户口迁往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广州市外迁移证有效期为1个月)

保卫处咨询电话及网页:020-84096869http://bw.gdufe.edu.cn/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