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清明将至,为做好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做好防台风、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溺水及防交通意外的工作,提醒教职员工不参与涉嫌违法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做好防范补救措施,确保安全。离开办公室及住处前要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和燃气。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外出祭祖、踏青要文明祭祖,文明出游,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五类车。放假期间不要在办公室或宿舍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手机、手提电脑、数码相机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三、留校同学要妥善保管好个人钱物,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学生宿舍里禁止使用违禁电器、明火和易燃易爆品;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禁止留宿外人;教工宿舍楼的住户要注意安全用电、用火,防止火灾的发生。

四、放假期间,我处将加强各大楼门岗验证管理,请进出大楼的师生给予支持和配合。

五、一旦发现可疑人员或情况,请立即报警!相关服务电话如下:

校内报警电话:84096060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消防电话:119交通事故电话:122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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