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金融硕士教育中心、保险硕士教育中心:

为做好春季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现通知如下:

1.按要求填好表格(见附件,迁往广州市内、广州市外分别填写),各学院请在2014225日统一将户口迁移信息的电子表格及盖有学院公章的打印版送我处户籍管理室(图书馆后小办公楼208)。

2.毕业生户口迁出类型:

1)毕业生根据就业协议书将户口迁往广州市内的,要求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具体到号、房,例如:广州市XXXXXX号(XXX房);若在广州市海珠区内迁移的由学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接收函(或者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我处户籍管理室办理迁移手续。为了避免误迁户口,对于户口迁往广州市内的要严格把关,落户广州市的需能够申请到广州市入户指标卡才能办理入户手续。

2)毕业生根据就业协议书将户口迁往广州市外的,a、迁往工作单位的同学,户口迁往地址填写:XXXX市(或XX县)加上单位名称,或者该单位的集体户口地址;b、迁回生源地的同学,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大学本科入学前的家庭户口地址(即原籍)。

3)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前将户口迁回生源地,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大学本科入学前的家庭户口地址(即原籍)。

4)已到毕业时间,而未能毕业需延长学年的、休学的(包括往年休学的)学生,由研究生处出具证明,以及带上身份证原件,学生本人于16日到户籍管理室办理有关手续。

3.要求

请各学院督促各毕业生认真填写入户地址,并确保能够正常办理入户,否则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领到迁移证的学生,如确实要变更迁移地址,须凭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迁移证原件到户籍管理室办理有关手续。

4.其他注意事项

1)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学校会代为保管户口两年。

2)户口迁往的地址,若是迁往家庭户的,迁往地址则填该家庭户户口簿第一页的住址;若是迁往集体户的,迁往地址则填该集体户户口簿首页的住址。

3)学校集体户的性质是非农业集体户,若迁往地址是农业户口,则先咨询迁往地派出所,了解当地户籍政策,能否顺利迁入该地农业户口。

4)毕业生领取了户口迁移证,必须到户口迁往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入户手续。

5)请已向我处借出户口卡、并需要迁户口的毕业生在16日前将户口卡归还我处。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31223


       

XX学院毕业生户口迁移到广州市外的人员名单